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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局网站

大家好,今天建站无忧小编给各位梳理了宁波市建设局网站的一些知识,接下来对宁波市建设局网站围绕网站建设详细的介绍。

宁波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文员工作怎么样

宁波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文员工作挺好。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2022年3月,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入选2020到2021年度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拟命名名单。

宁波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在哪里查

重庆房产信息怎么查询

购买房屋时,需要在房地产官网上查询具体的信息。那重庆房产信息怎么查询?日隆装饰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重庆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点击进入网上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房产证号怎么查询信息房产证号怎么查询信息

房产证查询信息的主要有两种,分别是网上查询和房产局查询。其中网上查询目前只有部分城市开通。所以接下来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房产局查询信息的方法:

2、去房管局查询的话,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进行房产证号查询。

3、需要注意的是:

(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可以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如果受委托查询的话,则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所以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住房保障制度之一,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上网的方式查询,可以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的公积金查询电话,大家知道宁波市的公积金如何查询吗?

一、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zszfgjj.com/,找到左侧的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姓名省份证即可查询。

2、电话查询

拨打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人工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语音客服服务时间:7乘24小时。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政策,个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3、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4、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到开卡行查询,也可以拨打银行电话查询、银行柜台查询等。

宁波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6个科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网络信息科、业务运转科、督查科、房改业务科,下设市中心下设直属、赣县、大余、崇义、上犹、信丰、全南、兴国、瑞金、石城、寻乌、安远、南康、龙南、会昌、于都、定南、宁都18个办事处。

三、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宁波火车南站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走

公交线路:692路,全程约7.9公里

1、从宁波火车站步行约700米,到达尹江路三市路口站

2、乘坐692路,经过5站,到达鄞州二院站(也可乘坐368路、159路)

3、步行约570米,到达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

严查捆绑装修升级包,宁波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来了

6月17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据介绍,此次整治重点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长租公寓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共分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检查查处、督查抽查三个阶段为期17个月,将持续到2022年12月。

去年8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相较去年,此次整治的负面清单更多且时间更长。

根据本次整治的《工作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共11大类,包括:

1、未在预售住宅房源附近设置售楼处和样板房,未在预售许可前5个工作日以上建设完成交付样板房并对外展示,或者交付样板房建造管理、保留不规范;禁止或变相禁止参观基础装修样板房。

2、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许可证明、销售机构及人员信息,未张贴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书和车位(库)销售价格承诺书;委托没有备案的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或者销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违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在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上传商品房预定信息。

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购房者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项目;验资额度超过购房人意向购买房屋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额度,或者要求购房者将预订款、定金等资金存入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向购房者收取的预订款额度超过购房人意向购买房屋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承销机构或者任何第三方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等内容

4、商品房经营者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5、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商品房和车位车库销售价格与备案价格或者约定限价不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向购房人收取除商品房价款、装修升级价款和车位(库)价款外的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费用,或者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

6、未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经备案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监管账户、按揭贷款银行,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的;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指使按揭贷款银行或者协同按揭贷款银行将商品房按揭贷款划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行为。

7、控制或变相控制认筹比例规避公开摇号行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房,未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捂盘惜售或者变相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误导、诱导、欺骗、强制或者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购政策;将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或者车位(库)销售给他人。

8、通过属地网站平台、自媒体等载体恶意炒作、虚假宣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9、提供或者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或者以“售后包租”形式销售商品房。

10、房地产领域涉及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规划核实备案后变更规划核实内容的认定、不动产登记、土地拍卖等引发的投诉处理。

11、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因违规改造引起的绿化率不达标、绿地被侵占等投诉处理及处罚。

房地产中介机构负面清单行为共4大类,如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未按规定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网签服务;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委托书、中介合同、网签合同;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等作为购房款等。

长租公寓经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则包括以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抢占房源,再以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房源;向承租人一次性预收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以上;以隐瞒、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未经审批、未经业主同意对房源进行改造装修后群租等。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查处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网签、市场禁入等措施。

如何进入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官网

用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进入“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主页面。

点击图片,也可直接进入“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

2.下拉活动页面,找到“购房消费券在线申领”。

3.以申领“通用消费券”为例,点击通用消费券,进入甬上商城页面,点击“立刻购买”。

4.手动选择“8000元消费券”(每人仅限申领一张),点击“确定”。

5.点击确认订单,支付0元。

6.领取成功!

7、点击“订单详情”,在售楼处签约时出示二维码,售楼处工作人员通过扫码核销,就可以在享受完售楼处当前所有优惠的基础上,再“最终”抵扣券面金额相应的房款。

购房消费券也不一定是“现领现用”,可能先领券、周末再去售楼处,那要用的时候,该去哪里找已经领取的消费券?

需要打开宁波晚报·甬上APP。

1.点击“甬上”APP首页底部栏上的“商城”,再点击“会员中心”。

2.点击“待发货”订单。

3.找到已经领取成功的购房消费券,点击“我要使用”,就可以显示核销二维码了。

专属消费券的申领和使用过程,与通用消费券一样,不再赘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供应的两类购房消费券,仅限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新认购房源的购房者使用,如果是2022年11月1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的,就不能再享受这份优惠了(“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购房消费券适用楼盘、使用规则等,请仔细阅读申领页面说明)。

“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主导搭建,由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宁波房产”公众版APP技术开发单位志诚软件提供技术支持,宁波晚报社负责全程执行。

作为今年5月31日宁波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新政(←点击查看详情)中明确的“实现云上选房常态化”的主平台,“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在上线试运行后,结合试运行阶段各方的意见建议,将持续拓展功能。

随着“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的逐步完善,购房消费券适用楼盘也将持续更新。

有购房需求的市民记得持续关注,

及时获取更多优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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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建站无忧小编对宁波市建设局网站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网站建设解决了您的问题,您可以关注建站无忧了解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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