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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局网站

大家好,今天建站无忧小编给各位梳理了浙江建设局网站的一些知识,接下来对浙江建设局网站围绕网站建设详细的介绍。

如何查询杭州楼盘备案信息网站

查询杭州楼盘备案信息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官方网站:您可以在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楼盘备案信息。在该网站上,您可以查询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位置、房屋类型、销售状态等。

第三方网站:您也可以在一些第三方房地产信息网站上查询杭州楼盘备案信息。这些网站通常汇集了大量的房地产信息,您可以在这里获得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地产中介公司:您还可以联系当地的地产中介公司,询问他们是否有有关杭州楼盘备案信息的详情。这些公司通常有丰富的房地产信息,可以帮助您获得更多的信息。

请注意,信息可能不是最新的,因此请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浙江省能用吗。

这个只能在当地使用。

外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通常来说是不可以转换成浙江省分证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的从业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浙江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在哪里查

对于房产登记我们知道是有一定的相关要求的,尤其是现在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所以房产一定是要进行登记的。那么登记以后的话,也有利于我们的对于房产信息的查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浙江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浙江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询?

对于房产登记我们知道是有一定的相关要求的,尤其是现在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所以房产一定是要进行登记的。那么登记以后的话,也有利于我们的对于房产信息的查询。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浙江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浙江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浙江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

1、一般网上查询: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3、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购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号及密码(密码问开发商),就可以查看到你们的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的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浙江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1、到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有关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浙江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浙江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我们知道房产登记政策,现在在各地已经实施。这样的话对于我们房产信息的统一管理及查询也都是有利的。

事关房地产市场!浙江10部门联合发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等5个方面。

以下为《方案》原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9月18日

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2.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3.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4.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5.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6.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

7.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前三个月安排并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

(二)房屋交易

8.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9.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10.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

12.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3.对用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按规定执行首付比例。

14.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15.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16.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17.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8.捏造、散布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19.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20.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21.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股权众筹平台或其它网络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22.涉及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

2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24.唆使、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婚姻、户籍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25.房地产领域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

26.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欺诈行为。

(三)住房租赁

27.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

28.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

29.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30.克扣租金押金。

3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

32.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33.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34.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房屋承租人权益。

35.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

36.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7.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8.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39.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40.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五)房地产估价

4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2.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3.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44.签署和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45.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46.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三、工作步骤

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各地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现状,于2021年9月底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人员职责,认真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机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底)

各地要对房地产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治措施。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并持续迭代更新。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尤其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对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

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整治工作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监管体制机制。要加快推进房地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竣工交付全流程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因城施策增加整治内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二)发挥协同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省市县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提高综合整治能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做深做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各部门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当地责任部门依法查处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及时归集有关行业信息,探索推进行业信用监管。有关部门及时归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房地产领域信用信息,并在“信用浙江网”开辟专栏进行公示,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信用约束。

(三)强化监督考核。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原则,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定期公布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开展整治工作不力、公众投诉较多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和通报。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问责。

(四)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重点监管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五)及时报送进展。各城市整治工作方案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从9月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地方金融、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于每季度末当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上报对口省级单位,省级部门收集汇总后于每季度末当月2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汇总其他部门的整治情况,于每季度末当月2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省级单位和各设区市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每季度报送不少于3个。

2023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合同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性质,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需自行解决住宿。岗位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两新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岗位2岗位3工资福利待遇按普通编外人员执行。

招聘岗位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招聘资格条件

详见《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招聘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见附件2)及本人1寸证件照、学历证书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对应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笔试及面试。面试通过后,按照1:1比例通知入职体检。

以上就是建站无忧小编对浙江建设局网站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网站建设解决了您的问题,您可以关注建站无忧了解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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