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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招生网站建设

Hello 大家好,建站无忧小编今天来给您讲解有关湖北招生网站建设的相关网站建设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开始介绍湖北招生网站建设的相关知识点。

2019湖北省本科二批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

依据湖北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2019年8月1日发布的《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征集志愿公告》可知,征集志愿院校包含了武汉晴川学院(征集数13人)、武汉学院(57人)、山东工商学院(14人)等多少院校。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查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湖北招生信息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湖北招生信息网首页以后点击要闻公告后面的更多按钮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湖北招生信息网要闻公告页面,在底部点击下一页进行翻页并注意信息发布的日期到2019年。

4、在信息发布日期翻页到2019年8月1日以后可以看到起公布的本科第二批征集信息,点击该信息进入。

5、此时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该网站公布的本科第二批文理征集志愿院校以及计划,点击进入。

6、在出现的页面中就可以看到该年度湖北省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本科二批征集志愿院校以及计划数字了。

湖北省各高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2017考研学习集中营:389812479

湖北省各高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湖北省

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4

联系人:张老师(硕士生招生,********)

传真:********

Email:********

网址:http://yanzhao.cug.edu.cn

微信公众账号:cugyzb

武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易老师68754125王老师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武汉大学各单位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

校内查号台:********可查询校内各种电话。

研招办联系电话:********或********

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E-mail:********.cn

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肖欢张学文

电话:********

传真:********

网址:http://yjs.hzau.edu.cn/zsgz/

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22号

邮政编码:430070

电话:********

传真:********

招生学院(部)办公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67867707(兼传真)

华中师范大学各院招生咨询电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01室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传真:(027)88386706

E-mail:********

武汉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43008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

学校代码:10488

电话:027—68862830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

湖北工业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68

电话:********、59750167

湖北中医药大学

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201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

邮政编码:430065

电话:********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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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2022年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有哪些招生专业

问: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有哪些招生专业?

答: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响应社会需要,开设有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形式招生,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工程管理、金融学、会计、动画、人力资源、网络与新媒体。

咨询报考可联系: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专业(技能培训方向)简介

金融学(理财规划师方向)

培训目标:我校本专业被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品牌学科,湖北省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具备金融服务、理财规划、财务管理能力,熟悉各种金工具及相关法法规,能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理财服务的高级专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理财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国际金融、投资银行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跨国公司、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

从事金融、财务、审计、理财等工作。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培训目标:我校本专业是湖北省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

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熟练运用会计知识从事会计实务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技能人オ。

核心课程

: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学、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实务、审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税务会计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银行等一切盈利和非盈利组织机构从事会计审计、财务、学科研等工作。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及技能,能熟练运用电子商务技能和现代信息技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网站系统建设和安全维护、电子商务管理业务的高级专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互联网数据库、移动商务应用、移动金融(实践)、商业信息收集与处理、商业信息收集与处理(实践)、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网络策划公司、网店设计公司、网网络编辑公司、媒介公关公司、广告管理公司从事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网站建设、网络营销等工作。

工程管理(建造师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工程技术、管理学和和经济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学的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善于把新理论、新知识转化成新技术、新方法、新服务,能为工程技术公司、工程咨询与评估公司、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高级专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经济学、工程估价、施工组织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学、管理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国际工程管

理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部门从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控制管理及房地产经营等工作。

动画(网店平面设计/VR技术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网店平面设计、网络营销、软件开发能力,精通photoshop、illustrator或 Coreldraw等软件,能运用基本数据制作分析为科技公司、游戏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高级专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设计概论、色彩与构成、平面广告设计、网页设计、空间设计、三维动画设计、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 Flash动画制作、VR技术动画、VR影视制作、企业形象设计(CIS)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互联网游戏公司、大型网站、淘淘宝、微信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工作。

动画(3D打印技术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3D打印能力,能熟练掌握CAD/CAM及3DMax最新应用技术机、计算机应用专业理论知识,能为企业提供工艺编制、建模设计制作、3D打印机设计与制造的高级专门技能人。

核心课程

:设计概论、色彩与构成、平面广告设计、网页设计、空间设计维动画设计、三维场景制作、工程制图+CAD制图、立体构成、材料工艺学、三维建模设计与应用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设计院、食品公司司、玩具制造业、影视公司、汽车公司等

从事3D产品的创作设计、加工制作和加工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等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知识和较强的企业管理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能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提供全过程管理的高级专门技能人オ。

核心课程

:社会保障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组织行为学、社会保障学、员工关系管理、薪酬管理、战战略管理、人事管理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员素质测评、社会保险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部门等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

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方向)

培训目标:本专业根据现代影视发展的实际需求,培养具备较高理论修养、艺术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能运用摄影的基础理论、方法与技巧,为网络与新媒体行业提供影视摄影综合性服务的高级专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传播学概论、网络营销与策划、互动媒体设计、摄影技术与技巧、影视摄影创作、影视剪辑技术与技巧、影视照明技术与技巧、影视文案写作、影视动画制作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影视领域及相关行业,包括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他新闻宣传部门从事影视剧、广告、网络视频、新闻专题、MTV制作与传播等工作。

报名须知报名方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或直接在我校驻当地招生点报名,报名时需详细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录取查询:考生可通过毕业待遇

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统一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经济学院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经济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技能证书:学校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可自愿参加我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与落户:毕业生可根据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根据鄂毕【2007】7号文件精神,可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毕业的自考本科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其他: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证书展示

现场报名: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八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学校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艺术类、高职单招、中高职3+2等。我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录取规则设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第二十一条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开展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类型等招生工作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贫困生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甲等500元、乙等300元、丙等2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持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开学时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工作,津贴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40元。

7、行业企业奖(助)学金“订单班”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出资设置的专项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有关学校各二级学院专业的详细介绍和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学校网站:http://www.hbucvc.edu.cn

3、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9、81326808(传真);

4、微信公众号:湖北城建职院微信号:hbucvc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湖北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927。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

第五条学校是湖北省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六条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市境。校园占地面积1860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设置普通本科预留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类控制在1%,艺术类控制在15%以内,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七章奖、贷、助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等多种奖项。

第二十六条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另将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提供经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资助。

第二十九条考生入学后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部门为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15-8338003

第三十二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建站无忧小编对湖北招生网站建设的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网站建设解决了您的问题,您可以关注建站无忧了解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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