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大家好,建站无忧小编今天来给您讲解有关邢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相关网站建设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开始介绍邢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相关知识点。
邢台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指南邢台公租房申请时间
邢台市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
一、申请方式
日常轮候采取网络申请和现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二、申请时间
自2022年1月4日起每日受理。
三、申请对象
市主城区范围内持有效的《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且未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
首次轮候已公示但未成功配租的家庭不需再次申请,自动纳入轮候范围。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轮候积分评分标准
公租房轮候实行积分制,按照积分多少确定轮候顺序。每个家庭的基础分为60分。符合下列情况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20分:年满6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分值15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供养家庭、特困职工;
分值10分:现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邢台楷模·道德模范或先进人物,三、四级残疾人,失独家庭,成年孤儿,因较大灾难等特殊情况造成暂时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抗洪救灾或支援国内外抗击疫情人员;
分值5分: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每增加一个轮候期加4分。
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申请公租房但未配租成功的家庭,将其申请次数作为一个轮候期,每申请一次加4分。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同时符合不同档次加分标准的,分值累积计算。
当申请家庭积分相其轮候排序依次按照申请轮候时间、资格证类别、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申请人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日期先后确定。
轮候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配租意向小区房源的,其轮候分值核减16分,重新轮候排序。
六、申请和确定轮候顺序程序
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家庭通过关注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轮候申请”,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勾选对应选项,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验证。
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能重复报名。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轮候。
2.现场申请。年满6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情况家庭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预约申请。没有提前预约的,现场不受理申请。按预约时间由本人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轮候资格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在轮候顺序公布前将申请家庭名单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申请途径退回申请。
轮候排序。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将符合条件的家庭递补纳入轮候范围,连同前期已经纳入轮候范围的家庭,按评分结果排序,形成拟公布的当期轮候顺序。
轮候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轮候顺序结果和可分配房源在市级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住建微信公众号及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确定轮候顺序。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轮候范围,按轮候顺序组织选房;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七、注意事项
轮候顺序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作为当期轮候时间节点,节点前报名的轮候家庭纳入当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节点后报名的纳入下一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
轮候期间,轮候家庭因个人原因,需暂停或退出轮候的,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报,可保留并暂停变更其轮候积分分值。
轮候家庭的家庭成员、婚姻、工作等影响轮候排序的因素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毕后向保障中心提出修改轮候信息申请。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出轮候范围。
因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退出轮候范围的家庭,如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应重新提交轮候申请,轮候顺序重新认定。前期轮候次数不再计入轮候积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按重新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时间认定。
轮候期间,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
轮候期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自动退出轮候范围。
邢台政府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市区保障房实物配租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公布房源信息。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待配租房源信息,在市级主要媒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其他相应证件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填写《邢台市__年保障性住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三)申请时间截止后,按申请途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申请家庭名单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是否符合配租资格。
(四)公开摇号。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申请情况,按批次将申请对象的信息和待分配房源导入摇号系统,由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配租房屋。
(五)配租结果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配租结果在市级主要媒体、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房屋配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摇号系统确定的配租结果,向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邢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单》。
(七)签订合同。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持《邢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同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保障房管理单位签订《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八)安排入住。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由保障房管理单位安排入住。
请看流程图:
邢台市城乡住房建设局特种作业证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30-17:30。
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特种作业操作证在邢台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夏季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30-17:30,时间内都可以去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邢台市主城区公租房选房安排一览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
邢台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首次轮候选房
选房时间:2021年9月23日-10月13日
选房方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房采取分时段选房方式,按照轮候选房顺序依次选房。上午9:00开始12:00结束、下午14:00开始17:30结束。由选房家庭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于选房日签到后,参加选房。
注意事项: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体温不正常或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前来选房。因疫情防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选房的家庭,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由直系亲属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选房。房源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2、轮候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间为3分钟。
3、每个选房家庭当日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位轮候家庭递补选房。当日叫号三次到场未选房但仍有意愿继续选房的,可等当日轮候家庭全部选房后按顺序选房。
4、选房期间,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于每日选房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剩余房源,供后续选房家庭挑选备选房源。如选房截止时间未到,轮候房源已选完,本次选房结束,未配租成功的轮候家庭纳入下一批轮候范围。
5、轮候对象可选择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以外的房源,但在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有房源时,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的,其轮候分值减16分,重新轮候排序。
配租程序:
1、发放配租通知书。因疫情原因,出于安全、便民、减少人员聚集等方面考虑,轮候家庭选房完毕后随即向其发放《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2、选房结果公示。选房结束后,将选房结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日报,邢台住建、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轮候家庭进行下一步配租程序,有异议的轮候家庭待我中心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后依规处理。
3、签订租赁合同。轮候家庭持《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签订《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
4、安排入住。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等费用后,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安排入住。
从邢台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65.2公里
起点:邢台市
1.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行驶30米,左转进入红星街
2.沿红星街行驶840米,左转进入开元北路
3.沿开元北路行驶3.8公里,朝豫让桥路/郭守敬大道/G107方向,左转进入邢州大道
4.沿邢州大道行驶650米,右转进入京深线
5.沿京深线行驶6.9公里,朝邢衡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邢衡高速
7.沿邢衡高速行驶42.8公里,在巨鹿/S324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500米,直行
9.行驶470米,左转进入S324
10.沿S324行驶4.5公里,直行进入黄巾大道
11.沿黄巾大道行驶1.4公里,右转进入新华北街
12.沿新华北街行驶1.5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以上就是关于“邢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网站建设具体内容,今天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