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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局网站

Hello 大家好,建站无忧小编今天来给您讲解有关广东省建设局网站的相关网站建设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开始介绍广东省建设局网站的相关知识点。

外省施工企业在深圳建设局备案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的资料就是资质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那些证件的复印件盖鲜章,公司的证件。程序是拿这些资料到建设局,有人会告诉怎么办理的。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扩展资料:

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要求: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应建立本单位的备案业务规范,备案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备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备案人员业务能力实行年度考核,将日常备案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3月底前正式实施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

基础电信企业应在2010年4月份对租用本单位电信资源从事接入业务的接入服务单位是否设立当面核验人员、履行当面核验备案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当面核验责任的,不得为其提供电信资源。

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报建需要什么手续

经常有网友咨询关于施工报建手续的问题,现转载一份供各位参考。需要注意的,各个地方的办事程序有所不同,不可原文照搬。稍有不同必会给您带来想不到的烦恼,请谨慎参考。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除外。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及其全套附件一式三份;

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及表中的各项内容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及收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银行凭证等),要求将这部分资料独立组卷放入资料盒中,并编写资料目录作为封面。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如实填写齐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对2010年3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黑名单施工企业或市建设局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的新建项目,应提交加盖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印章的《建筑项目“平安卡管理系统”网络及设备维护服务办理登记表》复印件。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5.由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6.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7.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8.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的《顺德区建设工程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

9.《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及《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国土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6、建设单位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8、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9.凡在我区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07〕183号)),均需提交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批复文件,属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属于佛山市本阶段实施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分类实施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职防小组办〔2009〕6号))的还应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带*号的资料在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时不需要提交。

注:

1.以上资料按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建设单位可以先后办理,也可以同时办理,如同时办理则申请资料不须重复提交。

办理程序

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申请人提交资料→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

2、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和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发证。

办理时限

1、绿色通道工程即办;

2、黑名单及重点监控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10个工作日办结;

3、除上述两类外的建设工程: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工程单体项目超过5000㎡、群体项目超过10000㎡的项目及外来企业、黑名单企业承建的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均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按镇街投资镇街管理的原则(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除外)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三)施工许可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一)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由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二)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持下列申请资料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终止的,应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原件):原施工单位或原监理单位同意终止原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通过合法方式终止合同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工程技术资料移交证明;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5、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申请办理。

(三)工程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民政局的命名批复(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四)申请延期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

1、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且延期次数符合规定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或延期次数超出规定次数,应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办理。

(1)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五)停工登记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六)复工申请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提供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原发证地点办理。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任务调整

将建筑工程建设定额、造价定价依据的编制和造价信息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审核管理、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交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保留的单位

(一)清远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挂清远市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牌子,正科级,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对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和墙材革新负有行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拟定发展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推进墙材革新的发展规划;负责市区范围内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政许可的具体业务;负责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和混凝土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和产品推广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散装水泥使用量及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的征收和清退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

(二)清远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具体实施对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建设工程开展施工安全评价;参与本地区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下属县(市、区)安监站进行工作指导,实施层级监督;研究、制定与本市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措施、办法。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依法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指导、监督和管理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受理和调解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与纠纷,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清远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承担接收和保管我市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的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积极提供利用;协助档案部门对全市各建设单位、各县(市、区)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五)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开展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加强建设工程的统一管理,规范运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自理。

(六)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组织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参与执业资格注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具体工作。核定事业编制6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自理。

(七)清远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在市范围内开展对建筑和燃气行业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引导劳动者自觉提高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促进劳动者就业,提高市场用工质量,推动建筑市场用工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自理。

(八)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办市区(含清城区)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其它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工作;协助监督和管理市区(含清城区)范围内房屋交易秩序。核定事业编制23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自理。

(九)清远市房产信息中心,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房地产产权产籍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以及房地产信息的开发与管理等工作,对登记发证、交易评估、房管政策、落实政策、司法仲裁、规划建设、旧城改造、史迹考证、编史修志、房地征税提供重要依据,为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局的网站建设和网络维护,确保局清远房产网站、财务系统、住房保障系统、测绘管理系统和权属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核定事业编制6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自理。

(十)清远市房产测绘所,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市区房屋平面的测绘工作,为政府履行房产登记、发证职能及实行产权,产籍管理所需的房屋产权面积数据及房屋平面分户图提供支持保障服务。核定事业编制10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自理。

(十一)清远市市区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相关政策,承担解决清远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任务;承担对廉租住房实施日常管理的工作;承担清城上、下廓街区的老城街区的改造任务,逐步改善老城片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核定事业编制18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自理。

(十二)清远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正科级,内设上廓、下廓、洲心、附城、石角、龙塘、源潭、高桥八个副科级房产管理所,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市、区直管公房的租赁、交换、处置,公房养护、修缮和安全维护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所长8名(副科级)。经费自理。

三、调整的单位

(一)清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受建设行政部门委托,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通过施工许可前的质量监督申报制度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抽查制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报告等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市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管理和监督本市工程造价编审活动,规范计价行为;对重点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造价、计价的过程实施监管;承担全市造价执业人员资格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工程造价投诉,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工程造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我市建设市场人工概算、预算、招投标、最高报价值及投标报价的备案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清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副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担负市建设质监机构指定的工程检测任务和接受社会委托承担建设工程和建筑构配件、制品、设备以及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参与本市建筑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承担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站长1名。经费自理。

四、划入的单位

清远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正科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白蚁防治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白蚁防治的研究、咨询、宣传、预防、灭治工作;掌握和监控本地区的白蚁活动规律和蚁情动态,对县(市)的白蚁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新建、翻建及改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工作,对蚁害户进行有偿防治服务;建立健全白蚁防治档案,做好蚁情发生单位、房户、处所的登记、查勘、防治记录。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自理。

五、划出的单位

清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牌,归口市财政局管理。

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建设局网站

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办特种作业操作证?2、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3、东莞七条新政促楼市:多孩家庭可多购一套住房,取证2年可售4、东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遏制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5、东莞发布楼市新政!预售新盘这样转现售成交...6、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办特种作业操作证?

可以办理。

到当地东莞市建设局的建设厅办理东莞市建设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东莞市建设局,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东莞市建设局,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东莞市建设局: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年度继续教育延期复核的相关资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身体健康体检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非常不错的,首先这个单位的工作环境是非常不错的,薪资方面也是非常不错的,而且还有一些福利和补贴。

东莞七条新政促楼市:多孩家庭可多购一套住房,取证2年可售

5月14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八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并从5月14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从七个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其中包括,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东莞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优化服务便利交易,继续优化并定期更新“房价地图”,进一步加强房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发证”。推进抵押中房屋交易,实现抵押权注销登记、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次申请并办。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表示要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要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银行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宅品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鼓励开发企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商业配比;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明确商品住宅基本品质要求,鼓励开发企业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支持优质优价。明确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增强开发企业“提品质”的积极性。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强化预售资金信息化监管。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东莞适时优化购房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和新入户购房等政策。结合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相关精神,东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1日,东莞实行新的住房限购政策,社会保险之外,可凭借个人所得税证明买房,此前要求的社会保险金“逐月连续缴纳”调整为“累计缴纳”;落户即可购房,取消对新落户居民家庭购房时的社会保险金限制。

此前的2月25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新区间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2022年1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50%,下降至75%<个贷率<85%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解除。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从2022年3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调整为1。这也是继2021年6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从0.6调整至0.8之后的再次变动。这同时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上调后,虽有上限额度,但对部分缴存职工来说相较此前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根据东莞市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销售情况,东莞4月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成交1781套,环比减少27.8%,均价29376元/平方米,上涨4.8%;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52套,3月这一数据为50套,均价35273元/平方米,上涨22.6%;二手房网签1071套,环比增长69.7%,均价19711元/平方米,微涨7%。

同比来看,今年4月东莞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网签套数减少30%,房价上涨21.5%;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套数减少50%,房价上涨25%;二手房网签套数减少56%,房价上涨5.77%。2021年4月,东莞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网签成交2558套,均价24179元/平方米;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106套,均价28180元/平方米;二手住宅网签2449套,均价18635元/平方米。

东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遏制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

9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项检查至10月30日止,意在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合同履约情况,涉及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施工发包与承包情况,涉及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问题。

检查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日起至10月14日为自查阶段,10月15日至30日为抽查阶段。

参建单位自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程的发承包行为,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单位等参建单位做好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开展整改。

属地部门自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联合属地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提前三天通知项目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备检材料,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特别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低、工期严重滞后、质量安全隐患多、工人工资纠纷多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项目台账,对不及时整改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在自查过程中,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抽查阶段,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实地抽查在建工程。

在实地抽查时,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保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作不良行为扣分处理;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

对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予以深挖细查。对已查实的发承包违法行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责令违法主体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到吊销资质证书等。

东莞发布楼市新政!预售新盘这样转现售成交...

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自4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盘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确权)以及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需使用“现售”合同成交。

有媒体分析,此新政将使得房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因为去年(2021年)9月14日起,东莞预售楼盘收到所有资金,需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直到预售楼盘全部楼栋竣工验收以及完成初始登记后,才可以取消监管。

而现售并没有进行资金监管账户机制,意味着,新政后,预售楼盘确权后,转现售签约后,开发商对于收入有很大的支配权。

对于目前存在的开发商资金流动性困境,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而对于置业者关心的是否会影响开发商交楼?新政选择以确权为节点,也基本保证了交楼为底线。

除了东莞外,目前关于信贷、调控政策宽松的消息在许多城市都出现。

据了解,全国超40个城市发布了各种力度的房地产宽松政策。

3月23日,哈尔滨发布通知,表示2018年发布调控政策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取消3年限售政策。

3月19日,广西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25%调整为20%。

3月1日,郑州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成为首个取消“认房又认贷”的大城市。

2月17日,据媒体报道,山东菏泽当地业内人士证实,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下调了该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春节前后,重庆、江西赣州的多家银行已经将首付比例降至20%。

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全文)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按照《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东建房〔2018〕53号)规定,现就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确权”)且东莞市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到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开发企业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平台进行合同签约的需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鉴于目前数据同步需要,符合上述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楼盘名称及幢名称提供给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后续实现数据自动同步时则免于提供楼盘名称及幢名称。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施行。本通知内容与以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4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建设局,本省范围内东莞市建设局,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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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单位:香洲分局、金湾分局、斗门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栏港分局、万山分局、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公产房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档案馆、建筑设计院、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下属单位主要职责及编制情况

一、分局:香洲分局、金湾分局、斗门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栏港分局、万山分局各规划分局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派出机构,其中金湾分局下设3个规划所;斗门分局下设5个规划所。上述6个分局共有事业编制131名,其中局长6名,副局长15名。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向市局反馈执行情况并投出订立、修改、废止、建议,负责在本辖区内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参与和组织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市政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参与编制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海洋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提供或协助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负责本辖区内规划成果初审,征求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负责在本辖区内各项规划成果的宣传和公众展示工作;

3、协助开展城市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根据市局、分局的事权划分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本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下同);负责本辖区内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和城市户外广告招牌、雕塑等城市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村民私房规划报建的审批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规划实施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参与查处本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6、对全市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建议;

7、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档案和规划基础信息资料的管理;

8、协助配合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规划管理所是规划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为基层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开展村镇规划编制;

(2)负责所在辖区项目的业务接办和咨询服务,协助分局对所辖区内工业项目初审,为所在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受理村民私房报建的接办、初审和咨询服务;

(4)协助分局负责村民私房建设的规划验收;

(5)协助市局、分局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参与所在镇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6)协助分局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和验收工作;

(7)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8)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各项规划成果。

二、珠海市规划信息与研究中心

珠海市规划信息与研究中心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协助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规划编制、管理和研究工作;提供规划管理信息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并指导城市规划基础信息、空间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域网、网站和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规划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承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研究院是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定编,在改制工作未完成之前暂由市规划局管理。现该院具有城市规划、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市政给水、建筑工程、工程咨询六个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公路工程、市政排水、园林绿化三个乙级设计资质。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工作,内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综合业务室、质量监督室、地基检测室、建材检验室、工程检测室、房屋安全鉴定室等八个室。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对所属建设工程实行开工前安全前提条件审查,专项安全达标验收,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督和竣工安全业绩的考评;对受监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全市性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每年两次);查处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行为,对各种违规的施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罚款或提请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罚;组织施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对安全新技术的培训推广,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在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参与1至4级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施工企业的设立、年审和晋、降级提出安全审查意见,行使行业安全生产的否决权;负责向国家、省、市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优秀安全管理员、安全员、监督员和工程建设安全先进单位名单;推行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平安卡”管理制度。

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制定本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负责编制补充本市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子目及一次性计价依据;负责编制《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和《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平均造价指标》。负责调查、收集、发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及时发布人工、机械设备等工程计价信息和材料价格信息以及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建材价格走势预测、预警信息,每月发布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动态指数指标,探索实施价格信息标准化管理,为建筑市场提供优质的计价服务。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计价行为;负责全市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以及建设工程仲裁中心的日常工作。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申请、变更资料核查及查处在本市执业的造价咨询单位及执业、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相关业务工作;

七、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办公室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和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发展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息统计、信息交流、评选先进等工作;负责开展组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建筑节能产品的研制、生产、确认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监督和专项验收工作,研究解决发展应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工作;依照规定征收、返退、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行政许可,对特殊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实行核准;对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企业提出立项前的审查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公产房管理中心

公产房管理中心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产房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前称为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公产房管理中心),2005年12月中心随市房管局移交到市建设局管理后,正式更名为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其前身为撤销市房产租赁经营管理处、市房管局代建办、市房屋交易中心三机构后组建的。06年新的“三定方案”(珠机编办[2006]82号)下达后,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的职能,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产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受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委托,负责公产房的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市财政核拨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配9名,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4名为聘请的房管员(临时工)。2007年10月,市政府第七届33次常务会议确定,决定从现有的政府公房中调剂部份公有住房转作廉租住房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中心具有对现有公产房的管理,又有对廉租住房的管理职能。

九、城市建设档案馆

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3年3月,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的科技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达国家档案管理领先水平。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室、业务指导室、声像编研室;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53%,大专以上学历占92%,馆房面积2257.5平方米。广泛收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并进行深层次的开发。本馆馆藏档案达80000余卷,分属城市综合管线、市政公用事业、交通运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18大类,积极地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

十、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广东省建设厅认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壹类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有关法规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本公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要求。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7、必要时对计算书进行审核,审核计算原则、模型、程序公式、参数选用是否合理和符合规定。

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审查机构应当在送审材料报齐后10个工作日完成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审查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完成技术性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建设局网站”的网站建设具体内容,今天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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